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落实“七个禁止”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5-14 11:20  点击量:

 

各院、各处室及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5月9号我校安全形势分析会上讨论的“七个禁止”,根据校领导的要求,结合我校近期工作特点,特制定落实“七个禁止”实施方案如下:
一、自5月10日至5月20日,为宣传发动教育阶段,各学院和各处室可以利用班会、例会、部门工作会、早操或晚点名的方式加强对学生、员工及商户的宣传教育,提高对“七个禁止”的认识,还可以利用显示屏、黑板报、宣传栏、广播站等形式搞好宣传。
在此阶段,各学院和各部门还要摸清本部门的摩托车数量和人员(要个别谈一次话),保卫处要对商户经销白酒和管制刀具(含七公分长刀刃的水果刀)及违规电器进行检查,同时在各大门口、主要路口和主要路段重新设置和完善各种限速、指示和提醒标志。
二、自5月21日至6月15日,此阶段为改进和完善阶段,主要是汇总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实施方案,对违反“七个禁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提醒和再教育,对重点单位包括“钉子户”和重点人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
三、自6月16日开始,为集中治理阶段,在校园内全面落实“七个禁止”。对仍然骑摩托车进入校园的个人进行扣车、处分和罚款处理;对所有经营白酒和管制刀具(含七公分长刀刃水果刀)的商户给予没收罚款处理;对拥有的宠物驱赶出校园,并对饲养人进行处分和罚款处理;对所有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没收并进行处分和罚款处理,对其他违反七个禁止的行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严肃处理。
 
 
 
附件:“七个禁止”(试行)内容
 
 
 
                                        
 
      保卫处
 2012年5月11

 

 

附件:

七个禁止(试行)
 
1、禁止骑摩托车进入校园。
2、禁止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3、禁止带管制刀具和7公分刀刃的水果刀进入校园(校内商家不准出售包括7公分刀刃的水果刀和白酒)。
4、禁止带违规电器进入校园(校内商家不准出售违规电器)。
5、禁止带猫、狗等宠物进入校园。
6、禁止参与传销活动。
7、禁止穿拖鞋进入食堂、教学楼和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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