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9-04 09:30 点击量:
各院、各部处及相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校内机动车辆的管理,根据学校工作需要,保卫处定于2013年9月4日至9月30日集中办理本校教职工机动车辆通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行证仅限给本校教职工的车辆办理。
二、本校教职工需带车辆行驶证和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办理新车证时需将旧车证交回保卫处。
四、本校教职工办理车辆通行车证免费。
五、逾期仍未办理新证的车辆将按外来车辆管理。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3年9月4日
版权所有:燕京理工学院
冀ICP备09049748号-1
冀公网安备 1310820200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