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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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1-11-22 14:36  点击量:

 

为贯彻落实廊坊市教育局(廊教法[2011]32号)《廊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廊坊市教育系统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校长和分管安全、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名单附后)
二、任务目标
(一)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
联合公安交通、综合执法和车管等部门对校园周边的人行横道、行人过街设施、标志线、信号灯、标志牌、公共汽车、出租车等安全设施和车辆认真组织一次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二)校园车辆及驾驶员排查整治
1、学校自购车辆。对学校自购车辆的车况及驾驶员资格,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对照有关校车管理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用,对有危险驾驶倾向的驾驶人员也要予以辞退,校办对合格车辆统一登记备案。
2、学校租用车辆。保卫处对租用车辆及驾驶员要进行逐一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租用,已租用的必须解除合同,校办登记备案。
3、其他接送车辆,杜绝包车旅游或包车返乡;杜绝学生社团组织的外出活动未经校领导批准集体乘车;杜绝超员、超速、饮酒和醉酒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师生。
(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师生交通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宣传条幅、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在道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准飙车竞技、追逐打闹。组织学习《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防范和避险能力。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超载、超速、无牌、无证、黑出租、黑摩的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和无正规手续的车辆。
(四)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对于围堵校门的社会车辆进行处理。
(五)对进入校内的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停放进行整治,摩托车辆不准进入教学区(具体位置是启航大道以南,博学路以东),对无证无照的摩托车和无主自行车进行清理整治。
(六)层层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
三、方法步骤
本次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自即日起开始,至2012年3月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15日至10月31日)
本方案报校长办公会做专题研究,并成立学校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一次中层干部会,认真分析学校交通安全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修改实施方案,对学校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根据已制定方案规定的任务目标,根据存在的问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登记备案等项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月1日至寒假前)
按照方案要求,总结前阶段工作,强化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行动有成效。
(四)再排查、再整治阶段(2012年寒假开学至3月15日)
新学期开始,学校再开展一次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活动,杜绝违规现象的出现,消除事故隐患。
(五)总结阶段(3月16日至3月31日)
对此次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落实好、有成效的二级学院和部门及个人进行专项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交通伤亡事故的学院部门和责任人,要给予批评教育和行政处罚。
四、及时沟通,加强反馈
各学院、各部处负责人要将本部门整治工作开展的情况及时与校保卫处联系。
附件: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

                                                                      201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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