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关于清理废旧自行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28 16:46 点击量:
各学院、各处室及相关单位: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美化校园环境,经保卫处、后勤处和学工处研究决定,拟于2013年7月1日起联合对校园内的废旧自行车进行统一清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在全校范围内清理废旧自行车。
二、清理时间和方法:
1、7月7日前,请自行处理校园内属于自己的废旧自行车。
2、从7月8日起,由保卫处、后勤处和学工处组成联合清理小组对校内废旧自行车进行分批清理。
3、清理出的废旧自行车集中到东门临时停车场统一保管。
4、确因特殊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处理废旧车辆的车主,在7月15日前,请车主携带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到保卫处(东区国际公寓三号楼110室,联系电话:3380110)签名认领。
三、无人认领车辆处理
在规定时间内无人认领的废旧自行车将视为无主车辆,认领期限过后将统一处理。
四、废旧自行车的确定标准
对于长期无人使用、车身残缺的自行车视为废旧自行车。
特此通知
保 卫 处
学 工 处
后 勤 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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