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关于2014-2015年新入职员工落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6 15:39 点击量:
各部处、各学院:
经与三河市公安局的多次协调,市局同意解决我校2014-2015年新入职员工中应届毕业生的落户问题。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落户对象:
2014-2015年新入职员工中持户口迁移证的应届生。
二、 落户材料:
1.教职工落户申请表
(保卫处网站下载,按要求填写完毕后,与其他材料一起交到保卫处。特别注意:在部门意见一栏中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必须加盖公章;承诺人签字完毕后需要按上手印。)
2.户口迁移证
3.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5.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截止时间
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请2015年9月10日上午11之前将上述材料交到校保卫处,保卫处审核整理后到三河市公安局统一申报办理,逾期不再申报。联系电话:0316-3380111。
保卫处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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