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关于201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7 15:13 点击量:
为做好2016年我校毕业生的户口迁移工作,根据三河市公安局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配合完成。
一、 迁出范围
所有2016届户口在校的毕业生。
二、 迁往地址
1. 户口迁往工作单位
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单位同意接受本人户口的学生,可将其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注:迁往地址依据报到证或者三方协议填写迁往地址,特殊情况根据单位具体提供的落户地址为准。)
2. 户口迁回原籍
毕业后准备回老家工作或者工作暂无着落的学生可选择将户口迁回原籍。
(注:迁往地址依据原籍户口本地址为准,坚持“户口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原则。”)
3.其他情况的户口迁移
(1)考取研究生
毕业生考上研究生的,可以凭借研究生学生的录取通知书迁往该学校,也可凭借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迁回原籍。
(2)出国留学
凡出国留学的学生其户口一律迁回原籍,学校不予保留。
(3)退学、留级学生的户口迁移
凡退学的学生凭教务处出具的退学证明将本人户口迁回原籍;留级的学生直到顺利拿到大学毕业证书后,才能进行户口迁移。
三、注意事项
1.户口迁移证是毕业生迁移户口的唯一凭证,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
2.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为30天,毕业生领到户口迁移证后,要及时到迁入地公安部门或单位办理入户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迁往地上户口,而造成迁移证过期、丢失等后果的,均由学生本人自己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户口关系毕业生办理身份证、缴纳社保、办理结婚登记、准生证、银行卡、手机卡、购买房屋等重要问题,因此在这里请各学院一定要高度重视,向毕业生强调户口的重要性,切实做好今年毕业生的户口迁移证工作。
四、联系电话
燕郊开发区派出所高校户籍电话:0316-3325617
校保卫处户籍室电话:0316-3380111(王老师)
燕京理工学院保卫处
2016年5月17日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 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区迎宾路808号
- 邮编:065201
- 校园110: 外线 0316-3380110
- 治安:外线 0316-3380114
- 消防:外线 0316-3380119
- 户籍:外线 0316-3380111